隐形眼镜网络销售需要法律法规来规范

 
更新时间: 2019年03月08日   

现如今,电子商务已经席卷了各行各业,许多消费者的衣食住行简直都依靠网购。而由此形成了效应,越来越多的商家也投身于电子商务,将网络成为了产品的首要流转地。就拿隐形眼镜为例,2013年隐形眼镜线上商场规模进一步扩展,到达10亿元,占到整个隐形眼镜商场的11%。与2012年比较,这个数字增长了30%以上。

但任何事情都有利害,关于我们眼镜职业来说,标准化产品能够进行网购,那比如专业配镜这类非标准化产品以及隐形眼镜这类医疗药品,能够随意在网络进行贩卖吗?答案是否定的。

随着近年来各种网络出售配镜事故频发,国家也开端渐渐注重,本年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6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将隐形眼镜特别是五颜六色隐形眼镜纳入要点监管目标,商家如果没有《医疗器械运营企业许可证》售卖隐形眼镜,一经发现至少罚款5万元。但只要简简单单的罚款并不足以熄灭这些屡禁不止的现象,犯罪的成本过低还会让这些不法商家想尽一切办法持续经过网络途径销售。

因此,必须要建立完善的法律机制来提高犯罪成本。虽然隐形眼镜等归于三类医疗器械,商家有必要获得《医疗器械运营许可证》才干出售,但是实际上无证售卖,尤其是网络出售的状况十分突出。因此,单单现在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并不具有满足的震慑力。关于简略的罚款处分来说,关于许多不法的网络商家打击还是不够,我们监管部门必须完善法令机制,进步这些违法犯罪成本,必要时追查刑事责任!

此外,还需要提高隐形眼镜网络销售的门槛,在网络上这些无证销售隐形眼镜以及配镜行为为什么屡禁不止,就是由于他们在网上开店的检查力度太低,没有足够的门槛将一些不法分子拒之门外。所以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三证之外,必须保证店铺有实体店认证,必须有完善的视光人才和视光设备,从点到面加强准入条件,将不法的行为扼杀在摇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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